2021年3月12日,巴西外貿秘書處于《聯(lián)邦政府公報》公布2021年第19號公告稱,對原產于中國、中國香港的襪子作出反傾銷一定性初裁,裁定中國企業(yè)ZhejiangLifuTextileCo.,Ltd.的傾銷幅度為99.6%、中國其他企業(yè)的傾銷幅度分離為245.5%、中國香港企業(yè)的傾銷幅度為923.0%,但不建議對中國、中國香港涉案產品征收暫時反傾銷稅;對原產于巴拉圭的襪子作出否定性初裁。此次調查產品不包含動物(狗)襪子。本案涉及南共市稅號6115項下的所有24個子項產品與6111項下的所有4個子項產品。
2020年8月17日,巴西外貿秘書處在《聯(lián)邦政府公報》公布2020年第53號公告,應巴西紡織工作裝工業(yè)協(xié)會提交的申請,對原產于中國、巴拉圭、中國香港的襪子啟動反傾銷站案調查。
原文:https://www.in.gov.br/en/web/dou/-/circular-no-19-de-11-de-marco-de-2021-3080132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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